解剖病理專科醫師訓練計畫住院醫師容額分配原則
2011.9.5理監事會議新訂
2015.5.22理監事會議修訂
2016.6.24理監事會議修訂
2017.3.17理監事會議修訂
為合理分配解剖病理專科醫師訓練計畫住院醫師容額,確保住院醫師訓練品質,特訂定「解剖病理專科醫師訓練計畫住院醫師容額分配原則」,以下簡稱本原則。
資格:參與住院醫師容額分配的計畫須具備病理科(解剖病理)專科醫師訓練計畫資格,並有五位以上專任解剖病理專科醫師師資。
容額分配原則:
(一)各合格計畫先依「專科醫師訓練計畫評鑑加權後分數」(註1)排序,排序前三名之訓練計畫先分配一名容額,其餘容額由排序第一的計畫開始,每個計畫依序分配一名容額。若所有合格計畫均已分配到容額,多出的容額則依「專科醫師訓練計畫評鑑加權後分數」之排序順位,由排序第一的計畫開始分配。「專科醫師訓練計畫評鑑加權後分數」相同者,以抽籤方式分配之。
(二)取得訓練容額的訓練計畫需在學會指定時間內,向學會提出住院醫師人選及合約書。未提出上述文件的訓練計畫,其容額將由學會在該年度未取得容額的訓練計畫進行第二次分配,直到容額用盡或訓練計畫皆取得一名容額。若仍有容額,則依各計畫「專科醫師訓練計畫評鑑加權後分數」排序順位,由排序第一的計畫開始分配。「專科醫師訓練計畫評鑑加權後分數」相同者,以抽籤方式分配之。
若有未盡事宜,提交病理學會理監事會議討論決議之。
本原則經病理學會理監事會議通過,修訂時亦同。
註1:
- 「專科醫師訓練計畫評鑑加權後分數」之計算方式為:該計畫之「專科醫師訓練計畫評鑑得分」+「住院醫師專科醫師甄審考試通過比率(以百分數計算)」。
- 住院醫師專科醫師甄審考試通過比率之計算標準為過去四年該計畫應屆考生的通過比率,重考生則不納入計算。若該計畫某年度無應屆考生,則該年度之通過率以該年度應屆考生平均通過率計算。
- 若考生曾於多家不同計畫接受訓練,則計算時依該考生於各計畫受訓時間之比例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