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病理學會醫師優秀學術發表獎勵辦法
2023.03.30 第二十屆第十二次次理監事聯席會議討論,電郵投票制定
一、台灣病理學會(以下簡稱本會)為鼓勵本會會員醫師進行病理研究發展,特設立「台灣病理學會醫師優秀論文報告獎」,
並制定本徵選辦法。
二、本獎勵金來源為學術獎勵專戶捐款或本會每年編列預算支付。
三、申請對象:
1.本會會員且無會費欠繳。
2.申請者需於當年度年會提出單獨或第一作者學術發表報告。
四、評審委員每年度由學術與教育委員會召集人邀請組成,審查委員至少三人。。
五、優秀論文報告獎:
1. 申請報告題目需為原創論文(Original study)或以多重方法學驗證之極具重要性病例報告(case report)。投稿內容須未在期刊中
發表或在前 一年度後發表的期刊論文;論文得在其他學術會議中發表。
2. 【口頭論文評選】評審委員依其口頭論文報名者繳交之摘要資料選出三至四名於年會進行口頭發表。
3. 【壁報論文評選】壁報論文參與競賽者於年會當天進行壁報展示與答詢。
4. 年會當天評審委員依據口頭報告內容與現場答詢狀況評選出前兩名給予獎狀及獎金各15,000元及10,000元;其餘口頭報告
與壁報展示參賽者中擇優一名,給予獎狀及獎金8,000元。獲選者名額可從缺。
5. 得獎者須隔二年後才得再申請同一獎項。
六、本獎勵辦法經理監事會議通過,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