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8月19日
發文字號:法醫理字第11240000710號

主 旨:檢送本所「法醫解剖專業訓練計畫」申請簡章,受理期間為每年10月1日至112年10月31日止,請轉知貴機關符合
               受訓人員資格者,得依本計畫提出申請,請查照。